如您所知,各種化學品對全球環境或人類都是有害的。毫不奇怪,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已決定對產品中的這些相同的受限化學品進行監管。對于輸美產品屬于TSCA監管類別的企業來說,TSCA合規是進行正常貿易的先決條件。下面小編和您分享TSCA在有毒物質方面和ROHS有區別嗎?
TSCA在有毒物質方面和ROHS有區別嗎?
是的,兩者大有區別。有毒物質控制法 (TSCA) 和有害物質限制 (RoHS) 指令是針對有毒物質的不同法規,但重點不同,范圍也不同。
TSCA 是美國聯邦法律,規范化學物質的制造、加工、分銷和使用。它授予環境保護署 (EPA) 評估和監管化學物質的權力,包括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構成風險的化學物質。TSCA 主要關注美國境內商業中使用的化學品,旨在確保化學物質在其預期用途中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RoHS 指令是一項歐盟 (EU) 指令,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 (EEE) 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它專門針對鉛、汞、鎘、六價鉻和某些阻燃劑等物質。RoHS 指令旨在通過限制這些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存在來減少 EEE 對環境的影響。
雖然 TSCA 和 RoHS 都涉及有毒物質的監管,但它們的范圍不同,側重于不同的行業。TSCA 涵蓋了更廣泛的用于各種應用的化學物質,而 RoHS 專門針對電氣和電子設備中的有害物質。